公告日期:2024-07-1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并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英诺激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01.6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6.3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52号)对上述募集到账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根据《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 20,866.57 20,866.57 11,263.71
产项目
2 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 4,653.46 4,653.46 1,000.00
项目
3 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 4,377.99 4,377.99 4,377.99
建设项目
4 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3,629.71 3,629.71 1,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3,204.65
合计 48,527.73 48,527.73 30,846.35
2、截至2024年7月6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已投入募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 20,866.57 11,263.71 7,084.12 62.89%
用模组生产项目
2 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 4,653.46 1,000.00 560.37 56.04%
中心建设项目
3 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 4,377.99 4,377.99 4,483.59 已结项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4 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 3,62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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