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翔先生、赵成先生、钟毅先生、莫海量先生、邓勇杰先生、吴广意先生、李嘉女士、何新女士、单梅女士、费卫东先生及深圳健行厚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健行厚德成长驱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雷翔先生、赵成先生、钟毅先生、莫海量先生、邓勇杰先生、吴广意先生、李嘉女士、何新女士、单梅女士、费卫东先生与深圳健行厚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健行厚德成长驱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健行厚德”或“受让方”)于 2024 年 12 月3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雷翔先生、赵成先生、钟毅先生、莫海量先生、邓勇杰先生、吴广意先生、李嘉女士、何新女士、单梅女士、费卫东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健行厚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分别为 287.16
万股、101.95 万股、64.62 万股、16.71 万股、16.19 万股、120 万股、8.5 万股、
62.69万股、35.26万股、45.62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42%、0.689%、0.437%、0.113%、0.109%、0.812%、0.057%、0.424%、0.238%、0.309%,合计转让公司股份 758.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1%。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雷翔
信息披露义务人 雷翔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60100************
住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通讯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转让方:赵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成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50102************
住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通讯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3、转让方:钟毅
信息披露义务人 钟毅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8************
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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