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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8 16:33:05 股吧网页版
新柴股份: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4-19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户数为 4 户,股份数量为 148,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61.7210%,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上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283,4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180,85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41,133,4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176,16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1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3,957,23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86%。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3,107,236 股,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2,020,000 股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上市流通,上述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
化,公司总股本为 241,133,4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3,195,02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4.5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7,938,375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65.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和 2022 年 7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 com. 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1,133,4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3,195,02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34.50%,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57,938,37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65.5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4 名,分别为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仇建平、朱先伟、白洪法。因原股东朱先伟离世,其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由其子朱观岚继承。以下所提及的朱先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以 5%以上股东和董事身份作出的相关承诺由朱观岚继续履行。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持股 5%以上股
东朱先伟1、董事长白洪法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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