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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19:28:02 股吧网页版
润丰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包含 3 名独立董事),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才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业绩成长性以及拓展业务所需资金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6 月末总股本 278,662,0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8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0,159,176.92 元(含税)。与会董事认为,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次分红满足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4 年中期分红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1730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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