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6 07:57:17 股吧网页版
中环海陆: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6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5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27

第一节 董事...... 27

第二节 董事会...... 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第七章 监事会...... 39

第一节 监事...... 39

第二节 监事会...... 4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8

第一节 通知...... 48

第二节 公告...... 4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2
第十二章 附则...... 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由原张家港海陆环形锻件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
式设立,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582000006972。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企业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实行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队伍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angjiagang Zhonghuan Hailu High-end Equipme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

邮 编:2156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