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2024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2024 年第二期)》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公告》。
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
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相关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关于 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的进展公告》《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的进展公告》《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533,89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3.5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58.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53.55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5,330.2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 2024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