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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2 20:42:10 股吧网页版
超越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3 户,股份数量为 68,56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7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首发限售股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2号),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563,334 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94,253,334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344,1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1%;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71,909,1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1,219,152 股限售股,锁定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2,120,700 股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25%,
已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股东户
数共计 3 户,股份数量为 68,569,3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2.75%,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股东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承诺如下:

“一、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三、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四、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五、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六、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七、若本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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