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4-086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 号运通网城园区 5 号楼 13 层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9:00-11:30,13:30-16:00。
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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