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证券代码: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
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5 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东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聘请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投顾”)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并根据大象投顾出具的《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调整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拟调整“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结余的募集资金 10,081.65 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及待支付合同尾款 159.20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项目结余资金的安排使用,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核查意见》;
3、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调整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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