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伟雄先
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运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结合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董事会席位调整为 7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为 4 名。在此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曾伟雄先生、靖慧娟女士、毛志森先生、王海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 提名曾伟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2. 提名靖慧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3. 提名毛志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4. 提名王海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本议案的生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前提,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未通过,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运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结合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现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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