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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3 16:09:04 股吧网页版
中捷精工: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301072 证券简称:中捷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2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5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681,819 股(取整),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5%;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454,546 股(取整),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4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已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7月1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2.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21.94元/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9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83,68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5%;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9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55,789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5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640,55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届满。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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