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31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产品结构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的拟生产产品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将为后续的产能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源,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61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3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75.8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 资金
1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 31,900.00 26,900.00 41,164.00
目
2 建设研发中心 3,500.00 3,500.00 4,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
合计 45,400.00 40,400 55,664.0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75.85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15,075.85万元。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江北新区C-PARK综合服务区(罐区南路88号)”。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及“建设研发中心”的总投资额由35,400.00万元(含土地款)调整为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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