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孩子王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孩子王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 年 12 月 24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孩子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12 月 24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线上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新“国九条”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严格上市公司监管等要求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的相关内容,强调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重要性,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同时介绍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常用的
市值管理工具。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帮助相关人员树立正确的市值管理理念,掌握有效的市值管理方法,通过合理运用各种工具,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孩子王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赵岩(保荐代表人)和李琦(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孩子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和认识,对新“国九条”的要求有了更全面、深入的理解,熟悉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掌握了市值管理的重要概念和常用工具,提升了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帮助相关人员树立正确的市值管理理念,掌握有效的市值管理方法,通过合理运用各种工具,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鹿美遥 李 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琦 赵 岩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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