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开展、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理财收入利息)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33,33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0,333,357.5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0,357,771.8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975,585.65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天
健验〔2021〕580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 109,997.56 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2,305.56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于 2021 年 12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 21,69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615.56 万元用于投 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投入金额
1 年处理 15,000 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 13,600.00 13,600.00
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2 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 5,229.00 5,229.00
项目
3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4,634.00 4,634.00
4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 4,229.00 4,229.00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 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100,000.00 50,615.56
6 补充流动资金 31,690.00 31,690.00
合计 159,3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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