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31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8 日以
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证券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1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且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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