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33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以及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625.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431.1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110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与管理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使用本次募集资
金的金额
1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 13,700.00 13,700.00
2 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4,559.69 4,559.69
3 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3,537.53 3,537.53
4 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项目 23,450.00 23,450.00
5 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 4,106.45 4,106.45
合计 49,353.67 49,353.67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计划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单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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