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核查了本次交易的历程及终止原因,并根据核查确认的相关情况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向徐锁璋、姚伟芳、徐艺萌、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新通达”)7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历程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历程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的主要进程如下:
1、2023 年 10 月 11 日,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骏成科技;证券代码:301106)自 2023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开市起开
始停牌,上市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3 年 10 月 17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3、2023 年 10 月 2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有的新通达的 7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
关规定,并经上市公司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证券代码:301106)于 2023 年 10月 25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4、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2023 年 12 月 21 日、2024 年 1 月
20 日及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4 年 3 月 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关注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经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24 年 3 月 20 日,上市公司向深交所报送了《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文件,并于 2024年 3月 29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064 号)。
7、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市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
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30004 号)(以下简称“一反审核问询函”),上市公司
组织中介机构就一反审核问询函的反馈意见进行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并根
据相关要求于 2024 年 5 月 14日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
8、2024 年 6 月 30 日,因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
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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