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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4 16:38:21 股吧网页版
洁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及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4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及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万股至1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至1.2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且股份回
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3%,最高成交价为 28.01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27.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78,72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公
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12,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5%,最高成交价为 28.3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54,991.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施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回购股份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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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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