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洁雅股份相关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4年12月18日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远程授课与自学相结合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 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介绍了 2024 年以来最新监管政策与动态,重点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内幕交易、股份减持、现金分红等方面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讲解,加深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最新监管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在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后,国融证券将相关培训材料发放给参加培训人员,供其进一步深入学习培训的相关内容。
三、 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得到洁雅股份及接受培训人员的积极配合。通过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最新监管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增强了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元高 章付才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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