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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6 18:03:09 股吧网页版
信邦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信邦智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566,6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 27.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890.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91.98 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于 2022年6月2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200462_G01 号《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4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1 广州信邦智能装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901012101435270 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
备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分行 产基地建设项目

2 广州信邦智能装 招商银行股份有 120905491010168 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
备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佛山分行 产基地建设项目

3 广州信邦智能装 招商银行股份有 120905491010228 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
备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佛山分行 心项目

4 广州信邦智能装 浙商银行股份有 5810000010120155066662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备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分行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变更,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更换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将及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履行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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