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预计 2025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566,6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27.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890.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91.98 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安永华明”)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200462_G01 号《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694.88 万元(包括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进一步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和股东回报。
二、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经前次审议截至本次授权期限起始日因尚未到期而未赎回的部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
元。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额
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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