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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9 18:47:05 股吧网页版
建科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回购报告书》规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从22元/股调整为21.66元/股,自2024年7月16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实施首次回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及2024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2,10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8,524.8万股的1.13%,最高成
交价为16.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406,273元(不含
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实施回购的
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 2024 年7月18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
期限等相关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可有效兼顾
股东、公司、核心团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以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数量 减少数量 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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