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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3 18:05:07 股吧网页版
建科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
回购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300股。本次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5,195,640股变更为185,159,340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人民币185,195,640元变更为人民币185,159,340元,故对公司章程中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将章程条款中“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订
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
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 第一条为维护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
1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19.56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15.934万元。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当具有同等权利。 。

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有股 非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原有股东在同等
4 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公司增资所发行的股份 条件下对公司增资所发行的股份没有优先认购权
没有优先认购权。 。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是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 第十九条公司是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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