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6 18:39:09 股吧网页版
益客食品: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豆粕、玉米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原材料。豆粕价格受国际豆粕价格、国内外天气、饲料端需求量等各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价格波动频繁。为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和竞争优势,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豆粕、玉米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此品种和其他品种的任何投机交易。

2、交易额度、交易期限:审议期限内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 1,000 万元。该项业务采用滚动建仓方式,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豆粕、玉米实际使用需求为基础,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 10,000 万元。本次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3、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对冲生产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但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禽类屠宰及加工、饲料生产及销售、商品代禽苗孵化及销售以及熟食、调理品的生产与销售等四大主要业务板块,豆粕、玉米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原材料。豆粕价格受国际豆粕价格、国内外天气、饲料端需求量等各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价格波动频繁。为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和竞争优势,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建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审慎操作,进行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具有可行性。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交易,不做投机性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实现套期保值效果,豆粕、玉米期货合约与豆粕、玉米价格波动存在强相关的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开仓及平仓操作,可有效地实现对冲豆粕、玉米价格波动风险的效果。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工作计划,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方式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审议期限内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 1,000 万元。该项业务采用滚动建仓方式,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豆粕、玉米实际使用需求为基础,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 10,000 万元。

(三)交易方式

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豆粕、玉米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此品种和其他品种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授权事项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工作小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如发生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