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恒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5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2.7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5,409,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808,306.6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3057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调整、变
更,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后拟投 累计投入募
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主体 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金额
1 5.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 湖南恒光化 15,441.14 13,000.00 10,320.93 79.39%
产线建设项目 工有限公司
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
2 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恒光股份 40,607.69 16,080.83 200.44 1.25%
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 年产 5 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 恒光股份 14,904.00 14,500.00 11,616.95 80.12%
目
4 待确定用途 - 4,500.00 - -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00%
合计 76,952.83 54,080.83 28,138.33 52.03%
注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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