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1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
14日9:15-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9 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5 年 1
月 9 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项目可以投
票
100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 √
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