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01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21 年 11 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公司”或“发行
人”)收到贵所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下发的《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974 号)(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公司已会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严格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完成了《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简称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不同字体代表的含义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1、营业收入和主要客户...... 3
2、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第三方回款...... 27
3、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要供应商...... 76
4、毛利率...... 148
5、期间费用...... 217
6、存货...... 238
7、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259
8、无形资产...... 305
9、子公司内部交易情况和注销子公司...... 314
10、新三板挂牌会计差错更正...... 321
11、关于分红和资金流水核查 ...... 355
12、关于同业竞争...... 370
13、关于业务与技术...... 392
1、营业收入和主要客户
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收入确认分为签收确认和按照验收期确认;
(2)公司产品的下游终端行业主要为采矿、钢铁、煤炭、电力、冶金、水泥、石油、石化、化工、市政等领域,其生产经营受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较大;
(3)发行人按照产品容量分析单价波动趋势,电抗器产品容量、单价变化波动较大。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验收期的范围、平均周期及波动情况,验收期长短的影响因素,无验收期的合同是否实际仍存在验收义务,不同客户的验收期及差异原因;
(2)按照发行人下游行业补充列示并披露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及波动情况,并就行业下游周期性波动对业绩的影响补充风险提示;
(3)补充披露按照容量分析单价和成本波动是否符合同行业惯例,同类产品同容量的单价和成本是否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存在较大差异;
(4)补充披露电抗器产品的主要客户及收入金额,电抗器产品销售单价、容量波动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电抗器产品容量、单价变化的原因及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5)按照合作年限补充披露和发行人保持合作的客户数量及其销售金额占比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收入核查方式、核查范围、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和核查结论。
【回复】
一、补充披露验收期的范围、平均周期及波动情况,验收期长短的影响因素,无验收期的合同是否实际仍存在验收义务,不同客户的验收期及差异原因
【发行人回复】
(一)验收期的范围、平均周期及波动情况
发行人同客户签订合同验收期主要分为无验收期或约定验收期,约定的验收期一般为 2-60 天;针对个别客户验收期的特殊需求,公司与客户谈判协商后在
合同中延长验收期。报告期内,合同约定验收期超过 2 个月的客户仅有武汉长海
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1 家。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验收期确认的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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