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01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1)021126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0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28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申报会计师”或“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众环专字(2020)025647 号、众环专字(2021)0203451 号)。因新特电气公司补充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 11、关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特变电工、中国西电、中能电气、国网英大、金盘科技。其中,特变电工、中国西电、中能电气、国网英大虽与公司同属电气机械和器械制造业、均具有变压器生产业务,但其主要生产电力变压器,与公司在产品、行业、业务模式、经营及盈利情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金盘科技具有特种变压器业务,但产品主要应用于输配电及新能源领域,仅有部分变频用变压器业务。
请发行人从资产规模、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业务模式、收入情况、利润情况、毛利率情况、现金流情况、主要客户等方面与从事变压器业务的已上市公司进行对比,披露选取该 5 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依据、过程、考虑因素,以及可比公司的选择是否充分;如否,请披露重新选择的可比公司样本,并补充披露发行人各项指标的同行业可比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请发行人从资产规模、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业务模式、收入情况、利润情况、毛利率情况、现金流情况、主要客户等方面与从事变压器业务的已上市公司进行对比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以变频用变压器为核心的各式特种变压器、电抗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配套产品的销售,主要产品为变频用
变压器、电抗器及其他小型变压器、电力变压器等,其中变频用变压器在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 90%左右,是公司核心产
品。经公开信息查询,A 股上市公司中无主营产品为变频用变压器的公司,经公开数据查询,主要从事变压器业务的已上市及拟上市
公司主要有以下几家,分别为中能电气、国网英大、上能电气、保变电气、三变科技、特锐德、ST 银河、中国西电、特变电工、金
盘科技。发行人与上述已上市及拟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2021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经营活动净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业务模式 年 6 月末) (2021 年 1-6 (2021 年 销售毛利率 现金流(2021 主要客户
月) 1-6 月)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主要从事中低压(35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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