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东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有关规定,对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37.2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174,232,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 后,公 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971,166,112.39元。2022年1月1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441C000030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35,702.53 35,702.53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3,080.22 33,080.2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28.95 12,628.9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总计 91,411.70 91,411.70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追加投入,并将该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 75,889.42 75,889.42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3,080.22 33,080.2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28.95 12,628.9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总计 131,598.59 131,59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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