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8 19:05:07 股吧网页版
天源环保: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126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