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5 19:59:38 股吧网页版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6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90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瑞庆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全资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最终结果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以及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谨慎决策,但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资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风险管控,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和必要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ODI 备案规模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新加坡办理完成注册手续,并收到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司正在向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 备案)手续,公司拟备案投资规模为不超过 692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4,966 万元),投资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初期运营资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ODI 备案审批手续、签署申请材料和相关协议文件等。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关于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与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乔晓丹、孙
庆亚、王建安、南京芯能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利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壹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意向书》。《收购意向书》有效期为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6 个
月,即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到期。2024 年 7 月 15 日,各方签署了《关于江苏
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补充协议》。公司与交易对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同意增加收购意向金金额由 3,000 万元增至 6,000 万元,收购意向金用于未来增资标的公司股权,各方同意拟签署《关于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补充协议(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