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8:41:16 股吧网页版
中科江南: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企业并购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如下:

(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被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业链相关业务,有利于增加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以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四)必须注重投资风险,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保证投资安全。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分别依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和审议程序,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流程应符合“三重一大”流程。上级主管部门和控
股股东对投资管理有其他规定的,遵照其规定执行。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投资评审小组,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形成投资意见,并提交相应决策程序。

第七条投资实施应确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投资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和报告。

第八条投资管理部门、法务部门、财务部门为投资项目的主要职能部门,依照职能分工具体实施投资事宜。

第九条公司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要求做好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公司使用货币资金,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投资行为,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经董事长同意后发布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法律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