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力风电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2号《关于同意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48,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96,749,68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2,887,448.53元(含税),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93,862,231.47元,加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11,440,241.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5,302,472.71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1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0,530.25 万元,超募资金为
175,515.25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待付款项 合计 实施进展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已支付① ② ③=①+② 节余金额
海上风电场大兆瓦 62,350.44 已达到预计
配套设备制造基地 63,015.00 63,015.00 46,090.89 3,592.86 注 1 可使用状态 1,131.71
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32,000.00 32,000.00 32,000.00 - 32,000.00 已达到预计 92.71
可使用状态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 40,000.00 已达到预计 93.70
可使用状态
海上风电项目出资 68,382.58 68,382.58 68,382.58 - 68,382.58 已达到预计 -
可使用状态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 50,000.00 已达到预计 -
可使用状态
风电高端装备制造 69,000.00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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