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力风电”)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首发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专户内节余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也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2 号《关于同意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48,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0.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96,749,68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2,887,448.53 元(含税),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93,862,231.47 元,加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11,440,241.24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105,302,472.71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全部到位,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出具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A1583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
专款专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0,530.25 万元,超募资金为
175,515.25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待付款项 合计 实施进展 募集资金节
资金金额 已支付① ② ③=①+② 余金额
海上风电场大兆 已达到预计
瓦配套设备制造 63,015.00 63,015.00 58,757.58 3,592.86 62,350.44 可使用状态 1,131.72
基地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32,000.00 32,000.00 32,000.00 - 32,000.00 已达到预计 92.71
可使用状态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 40,000.00 已达到预计 93.70
可使用状态
海上风电项目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