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3.4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合计 46,9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40,503.3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于 2022 年 6 月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25 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4 年 1 月 1 日募集资金净额 130,854,198.79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1,187,621.9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45,476.23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379,558.9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10,691,612.02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监管规范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会同中泰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饲料相关产品生产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农”)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苏州美农、中泰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合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中泰证券与上述银行严格履行《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行为。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0069079018800126918 54,965,730.81 活期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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