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四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丁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便于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进行监督,能够较好保证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周萍华丁斌 苏剑鸣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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