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通灵股份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72,4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 1,057,891,658.06 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149,537.56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2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080.00万元,
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明确用途。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742.64万元(含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1.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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