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鸥玛软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鸥玛软件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3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5,716,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7,107,469.0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18,609,330.95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36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763 号)。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山大鸥玛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正常履行中。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专户余额 临时补流金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1902053210657 37,448.92 0.00
济南分行营业部
合计 - 37,448.92 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利用募集 已投入募 剩余募集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集资金金 资金 投资进度
额
基于 AI 技术的
1 无纸化考试一 15,103.30 10,976.36 387.46 10,588.90 3.53%
体化服务平台
建设项目
数字化网上评
2 卷智能服务平 9,672.90 7,029.80 248.15 6,781.65 3.53%
台建设项目
3 智能题库平台 7,286.53 5,295.50 186.93 5,108.5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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