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033
【2024 年 8 月 27 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龙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凤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操信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第十部分“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2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45
第十节 财务报告......4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司公章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文本原件;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菲菱科思、公司、本公司、母公司 指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菲菱科思 指 浙江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云迅联 指 深圳市云迅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武汉菲菱科思 指 武汉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菲菱国祎 指 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华三、H3C 指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全球知名 IT 解决
方案提供商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基础
设施和智能终端提供商
思科 指 Cisco Systems, Inc.,总部位于美国,全球领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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