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18:01:10 股吧网页版
北路智控: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4-4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0)。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 4 年8月3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胜利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61,536,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8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0,41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93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1,122,7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5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2,393,1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1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70,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6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1,122,7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853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89,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丁振峰律师、刘琦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