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修订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第四条 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
;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 ;
、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 、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修改前 修改后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
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
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 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债务到期未清偿;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部 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
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部
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一)修订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 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具备履行 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具备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 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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