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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科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释 义...... 1
第一节 引言...... 2
第二节 正文...... 4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和授权 ...... 4
二、关于本次调整事由及方法 ...... 6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6
四、结论意见...... 7
第三节 签署页...... 8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唯科科技、公司、本公 指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激励计划》 指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指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次激励计划 指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 指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
制性股票 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包括外籍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
司股份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公司章程》 指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本次激励计划指派的经办律师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法律意见书

致: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依据与唯科科技签署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担任唯科科技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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