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8 18:41:28 股吧网页版
唯科科技: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6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9,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因 2025
年 1 月 11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核发了《关于同意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20
万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93,6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24,8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9,588,67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611,3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5,9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7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24,8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7,482,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1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7,317,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6名,其中自然人股东2名,分别为张侃、庄朝阳;境内机构股东 4 名,厦门市科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领唯创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立唯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克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厦门市科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领唯创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期间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之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