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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1 19:25:06 股吧网页版
诚达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7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晟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股份 17,391,840 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 11.48%)的股东深 圳前海晟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6,384,943 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 4.22%)。
2、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 订)》中关于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的相关规定,深圳前海晟泰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晟泰”)满足相关标准,并已于 2016 年 3 月
8 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前 海晟泰投资期限已满 60 个月,根据规定,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受 比例限制。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前海晟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
数量(股) 份数后总股本比例

前海晟泰 17,391,840 11.24% 11.48%

二、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以大宗交易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384,943 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 4.22%,其中,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份不包含深圳市晟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林春珍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7、前海晟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股东出具如下承诺:

(一)前海晟泰就其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情况出具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前海晟泰就持股及减持意向出具承诺:“1、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二)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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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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