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045
2024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程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廷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全纯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2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3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4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住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杨湾路 122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亨迪药业 指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指 上海勇达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新理益集团 指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信、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师、中京民信 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A 股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 指 如非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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