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7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陈吉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载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关于对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3、《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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