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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5 19:40:42 股吧网页版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
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牟建宇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牟建宇女士、俞快女士、李生先生、郑锡荣先生、李建明先生、周正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提名牟建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提名俞快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提名李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提名郑锡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提名李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提名周正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葛昌华先生、阮涛涛先生、金礼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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