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 9 号公司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
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 该列打钩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2.00、3.00、4.00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人数
人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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