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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4 20:13:41 股吧网页版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5 年 1 月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与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牟建宇女士(董事长)、俞快女士、李生先生、郑锡荣先生、李建明先生、周正英女士;

2、独立董事:葛昌华先生、阮涛涛先生、金礼才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召集 委员

人)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牟建宇 牟建宇、俞快、李生、郑锡荣、葛昌华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金礼才 牟建宇、葛昌华、阮涛涛、金礼才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阮涛涛 牟建宇、葛昌华、阮涛涛、金礼才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葛昌华 俞快、葛昌华、阮涛涛、金礼才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且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非职工代表监事:黄卫国先生(监事会主席)、徐雪丹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杨金菊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上述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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