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志林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程序及具体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能够如实体现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构成损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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